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瞟享版)终身寿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臻享版)终身寿险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拘点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1.2台网虑立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与生效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1.3投保对象投保时您可以为一名被保险人投保本合同,也可以同时为两名被保险人投保本合同-若本合同被像险人为M人(见101)且两名被保险人均生存,您可向我们中请减少一名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后,留存的被保险人将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载明-本合同不接受增加被保险人申请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中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番证件(.见10.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中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2. 1保期肓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若本合同被保脸人为一人(见10.3),则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则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时止.2.2荟本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a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3有教保脸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见10.4)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金掼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3%)。
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有效保险金额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2未康年人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身故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朦制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6保羟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2.5.1身故保险一、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金(一)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见105)未满18岁(见10.6)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本合同的基计己交保险费(见10 7):(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详见本条款5.1)-(二)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且在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且在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的,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确定,如下表所示:到达年龄给付系数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周岁160%已满4周岁(含入但未满61周岁140%已满6周岁(含)120%二、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的,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一)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的先后顺字,若后身故的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照后身故的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的先后顺序,若后身故的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且在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的,我们按照后身故的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