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解析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于财富管理和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终身寿险(分红型)应运而生,凭借其独特的保障与理财功能,为客户提供了一种兼具保障与增值潜力的保险产品。
一、产品特色:全方位保障与传承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以其全面的保障功能和灵活的理财规划,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以下是该产品的核心特色:
(一)终身保障,定向传承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为您提供终身保障,无论未来发生何种变化,都能确保您和家人在面临风险时有所依靠。此外,您可以通过指定身故受益人,实现资产的有效传承,让爱与责任跨越时空,为家人留下一份坚实的保障。
(二)有效保额逐年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该产品的有效保险金额会逐年递增,具体计算公式为: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1.75%)。这意味着随着时间推移,您的保单价值会稳步增长,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对财富的侵蚀,确保保单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为您的未来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三)功能丰富,灵活规划
该产品还具备多种实用功能,如保单贷款等。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您可以申请保单贷款,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需求。这种灵活的资金运用方式,让您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确保资金的流动性。
(四)保单分红,双轮驱动
除了基本的保险责任保障外,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还参与红利分配。这意味着您不仅能获得保险的保障功能,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实现财富的双重增长。这种双轮驱动的模式,为您的资产增值提供了更多可能。
二、产品基本特征:详细解读
(一)基本保险金额与有效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是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的金额,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明确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有效保险金额则更具动态性,首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有效保险金额会根据公式:基本保险金额×(1+1.75%)^(n-1)逐年递增,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有效保险金额也会相应调整。
(二)保险责任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的保险责任主要涵盖身故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和交费情况,身故保险金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根据交费期间是否届满,身故保险金的计算方式也有所区别。交费期间届满前,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系数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交费期间届满后,则在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系数、有效保险金额以及现金价值三者中取最大值给付。
给付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确定,18至40周岁为160%,41至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三)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了若干责任免除情形,即在这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这些情形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被保险人吸食毒品、酒后驾驶或无合法驾驶证驾驶等。若发生责任免除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将终止,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或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
(四)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与交费方式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有趸交、3年、5年、6年、10年等多种选择,客户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灵活选择。
(五)保单贷款与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保单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当时现金价值的80%扣除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若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未还金额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欠款总额达到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您还可以申请减少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保险公司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少后,保险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有效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等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且减少后的金额需符合公司规定。若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也会等比例减少,保险公司将退还相应现金价值。
(六)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次日零时起有6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若宽限期结束仍未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三、分红说明:理财增值新动力
(一)投资策略与红利来源
阳光人寿臻盈倍致(庆典版)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广泛,涵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股票、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工具。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费差,即实际投资收益率与评估利息率的差异、实际死亡率与评估死亡率的差异以及实际费用与评估费用的差异。
(二)红利分配及领取方式
该产品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四种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现金领取:直接领取现金红利,用于满足当前的资金需求或进行其他投资。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待您申请领取或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购买交清保额: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交清保额,增加保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若抵交后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交费期间届满后,该方式自动变更为购买交清保额方式。
若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将按购买交清保额方式办理。在保险合同期间,您还可以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变更不影响已分配的红利。
(三)红利分配政策及影响因素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的70%。然而,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其水平受实际死亡率、实际投资收益和实际费用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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