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软内容]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主险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或其他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具有同等效力)、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第二条i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自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我们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我们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特别关爱金给付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3年交或5年交,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释义- ) (含当日)开始,至第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释义二)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6年交,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6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开始,至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10年交,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14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8%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5次。二、年金给付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3年交或5年交,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每年给付年金。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6年交,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11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每年给付年金。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10年交。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1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每年给付年金。三、身故或全残(释义三)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特别关爱金与年金: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释义四)。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著自保险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第六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杀害、故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五);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大)、无合法有效军驶证驾驶(释义七),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释义八)的机动车(釋义九);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戚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遇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第七条未咸年人身故保险金隈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保险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总额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