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经历老龄化进程,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关注,作为第一、第二支柱最有效的补充,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被提上工作日程。尤其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就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密集部署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调研工作组通过调查问卷、网上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等方式,联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税务局等部门,赴广州市、江门市、汕头市开展现场调研,累计走访30家银行保险机构、14家企业、4家养老机构,对5700余名消费者开展问卷调研,查阅近百份文件资料,记录超过40条问题和建议,全面深入开展调研。综合以上调查资料,本文着眼研究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现状,从养老金融三方面出发,结合政府视角、群众观念、供需平衡及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等,多维度深刻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借鉴世界各国第三支柱养老金融发展的路径和实效,对养老金融如何更好地服务广东省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一、广东省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基础
养老金融指围绕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合,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方面。其中,养老金金融包括制度安排和养老金资产管理;养老服务金融指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养老产业金融指为养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的投融资支持。目前,广东省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主要为社会提供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同时,广东省各项先决条件对第三支柱养老金融发展奠定了四个坚实基础。
(一)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夯实制度基础
1. 第一、第二支柱养老金制度基本成熟
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三支柱”养老金模式,即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一直以来,我国主要以第一和第二支柱养老金制度为主。截至2021年底,全国第一支柱资金规模为6.4万亿元,覆盖10.29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与发达国家接近;第二支柱资金规模为4.4万亿元,覆盖7000万人。广东省第一支柱覆盖人数为7760万人,资金规模为1.46万亿元,第二支柱资金规模为2917.12亿元,合计占比高达99%以上,与全国水平相当。
2.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初具成效
一是商业养老年金发展较快。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辖内62家人身险公司中,有41家主体在售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共计125款,年末有效承保人次为211.7万人,有效保单件数为66.6万件,为消费者积累寿险责任准备金479.8亿元。2022年3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广东省开展,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广东省已有10家公司推出了11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2.1万人次积累了2.3亿元养老资金。二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大胆尝试。除上述商业养老保险外,2014年,广州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住房反向抵押和终身领取年金保险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老年人养老资金来源。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辖内有34户51位老人参保并开始领取保险金,约占全国承保总户数的25%。该保险产品累计发放养老金1991.09万元,每户月均领取9000元。三是辖内养老保险机构以分支机构为主。全国9家养老保险法人机构中,平安养老、泰康养老、太平养老、大家养老、国寿养老5家主体在广东监管局辖内设立了分支机构,新华养老、长江养老、人保养老、恒安标准养老4家主体尚未设立分支机构。辖内养老保险机构中,国寿养老主要经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信托型养老保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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