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星无忧(庆典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复星保德信星无忧(庆典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提供的保障保障内容以及保障的期间1.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如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批单上载明。1.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1.3等特期本合同的等待期指本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内(含)的一段期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2,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向您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3(不计息),本合同效力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该疾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直接导致,我们不承担相应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1.4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必选责任为您在投保时必须选择的部分,可选责任可由您决定是否投保,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单上,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选保险责任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一)必选责任1.4.1首次重大疾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本公司保险金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5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1次为限,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所有必选责任均终止,届时:(1)若您未选择本合同的可选责任部分,本合同效力终止。(⑵若您选择本合同的可选责任部分,首次重大疾病所晨组别°的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如有)责任终止,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如有)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我们会继续承担该组别以外其他组别的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如有)、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如有)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如有)责任,同时我们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起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应交保险费,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
在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不接受被豁免保险费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期的变更。本合同项下您所选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后,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所保障的本合同所定义的13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名称及分组如下,具体定义见本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重大疾病定义”。1.4.2中症疾病保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本公司金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6次为限,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6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确诊中症疾病时已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我们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