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G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说明:1.在本资料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G款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附加豁免G”指我们提供的“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G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2.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详细内容请查阅“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G款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
附加豁免G条款解析附加豁免G规则介绍投保对象主合同投保人或其配偶保险期间至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保险责任等待期180日意外伤害无等待期轻症重疾、中症重疾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轻症重疾、中症重疾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全残豁免保险费身故豁免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附加豁免G规则介绍佣金表保单年度/交费期间1年交2-3年交4-6年交7-9年交10-19年交20-29年交投保规则投保年龄:18周岁(含)至70周岁(含)本附加合同的被保人可以为主合同投保人或其配偶。本险种交费期间=主险交费年期-1。若投保时附加本险种,被豁免险种交费期间必须一致。同一被保人累计本产品寿险、重疾风险保额不得超过100万。累计本险种被保人寿险、重疾风险保额,保额=所豁免险种的期交保费之和×主剩余交费年期;交费期满不累计本险种被保人风险保额。
本险种被保人体检、契调规则、特殊人群限额规则标准按现行“个人寿险投保规则”执行。本产品不得与附加豁免保险费E/F款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本险种无次标准体加费。下列情况不得附加本产品:主险为趸交方式或终身交费方式的、保险期间为1年期(含)以下的险种主险为万能险本产品被保人从事五类及以上职业本产品被保人寿险或重疾险EM>30本产品被保人为残疾人员。
保全规则一、本险种可操作的保全项目如下,项目具体规则可按照《阳光人寿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2021)》执行:保单补发、保单迁移、保单冻结、保单挂失、签名变更、客户资料变更、出生日期及性别变更、交费信息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资料变更、投保人变更、增补告知、职业变更、复效、退保、协议退保、犹豫期退保、保全回退、证件有效期变更、新增保障计划、新增附约二、特殊保全规则1、保单主险及长期附加险交费期满前涉及保险金额、保费变动时,附加豁免保险费G款重大疾病保险自动做保额变动、补退费处理,无需单独操作。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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