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人,42岁,原国企职工,配偶也是国企职工,孩子于2014年刚上高中。2014年11月底在当地确诊患鼻炎癌,转到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治。因为鼻咽癌的治疗无法实施手术,只能通过放、化疗治疗。在接下来5个月的时间里,接受了3期放、化疗治疗,病情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处于康复阶段。
治疗过程:第一期:化疗治疗,花费9万;第二期:放、化疗治疗,花费18万;第三期:巩固化疗治疗,花费4万;第四期:康复治疗,还在治疗过程中。高先生情况,是否有社保?有,城镇职工医保和大病统筹医保是否购买重疾险?有,10万保额。身体状况如何?生病前140斤,放、化疗期间90斤,目前140斤。
工作状况如何?2015年1月在原国企办理病退,康复后也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收入状况如何?患病前6000元/月,办理病退后1800元/月;配偶为照顾高先生,将工作转为半天班,工资从3200元/月降为1700元/月。除了这8700元因为患病带来的额外支出,家庭还有维持生活的正常支出而且,康复期一般为5年,光额外支出,高先生就需要承担:配偶工作从全天班变一天半,收入损失一半。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